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6-04-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按照《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二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668-5339109。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 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第二项 | 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粤北生态屏障缺乏基本认识,没有把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摆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对一些生态修复难度较大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推诿思想。个别地方面对保护地内的生态破坏问题,没有积极主动去解决,而是通过调整保护地来应对。 | 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积极主动解决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地内杜绝以调代改。 |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各地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 2.规划引领,工程助力。加快推进《茂名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茂名市国土空间生态品质,助力美丽茂名建设。 3.杜绝以调代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自然保护地调整,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不能调整,杜绝以调代改问题的出现。 |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各地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2024年6月19日,副市长、区党工委书记梁荣杰主持召开茂名滨海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2025年6月12日,副市长、区党工委书记梁荣杰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压实政治责任,并推进我区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25年8月26日,副市长、区党工委书记梁荣杰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责任制规定》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求,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生根。此外,我区2025年组织了4次茂名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2026年2月14日,我区印发了《2026年度绿美滨海生态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2”发展目标,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滨海生态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绿化美化,推进绿美滨海生态建设,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2.规划引领,工程助力。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4年8月15日印发了《茂名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我区严格规划落实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落实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茂名市博贺湾红树林营造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提升滨海新区国土空间生态品质,助力美丽滨海新区建设。 3.杜绝以调代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自然保护地调整,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决不调整,杜绝以调代改问题的出现。2022年以来,我区无以调代改问题。我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3〕6号)进行审批,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最终成果数据依法依规协助审核上报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报告。2022年以来,协助完成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广东省博贺国家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基地(大竹洲)建设项目海底电缆工程共3个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报告的上报工作,杜绝出现以调代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