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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名滨海新区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020年10月份)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0-10-16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茂名市内小微企业招用已落户茂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负担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承担)。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时间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本补贴政策。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668-5331286。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与国资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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